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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 tanchengajj/2020-0000057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应急管理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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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20-06-27 | [ 公开日期 ] | 2020-06-27 | [ 有 效 性 ] |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持有《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有效期至2020年6月30日)未能如期办理换证手续的,《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有效期自动顺延3个月至2020年9月30日。在此期间,烟花爆竹零售店从事经营活动的,现许可证继续有效。换证事宜另行通知。请广大商户做好时间安排,并相互转告。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