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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有效期自动延期的公告
[ 索  引  号 ] tanchengajj/2020-0000057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应急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0-06-27 [ 公开日期 ] 2020-06-27 [ 有  效  性 ]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持有《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有效期至2020年6月30日)未能如期办理换证手续的,《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有效期自动顺延3个月至2020年9月30日。在此期间,烟花爆竹零售店从事经营活动的,现许可证继续有效。换证事宜另行通知。请广大商户做好时间安排,并相互转告。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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