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tanchengxzf0001/2020-0000021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政府办公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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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20-03-26 | [ 公开日期 ] | 2020-03-26 | [ 有 效 性 ] |
一、反馈问题
2018年关于《临沂市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临发﹝2018﹞21号)的第58项整改任务。
二、完成情况
(一)严格落实《山东省化工企业集聚区及周边地下水污染防控专项行动》,建成地下水监测网络。
(二)推进郯城县化工企业聚集区地下水污染修复试点工作,完成年度修复任务。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我单位进行反馈。
公示期:2020年3月26日-2020年4月1日(7天)
联系电话:0539-6109977
联系地址:郯西路98号生态环境分局103室
郯城县人民政府
2020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