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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山东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序号18)整改情况的公示
[ 索  引  号 ] tanchengxzf0001/2020-0000020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0-03-23 [ 公开日期 ] 2020-03-23 [ 有  效  性 ]

按照《临沂市贯彻落实省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要求,我县对承担的序号18整改任务已整改到位,拟进行销号,现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

一、存在问题

化工企业集聚区及周边地下水污染防控推进还有差距。

二、整治目标

依据《山东省化工企业集聚区及周边地下水污染防控专项行动》要求,制定化工企业聚集区地下水污染防控方案,并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各阶段任务。

三、整改措施

(一)严格落实《山东省化工企业集聚区及周边地下水污染防控专项行动》。

(二)进一步规范完善化工企业聚集区地下水监测井网建设。严格按照要求对郯城县敬义化工地下水开展季度监测工作,对杜建国小化工厂地下水开展月度监测工作,并对监测结果实行动态管理与评估。

(三)推进郯城县杜建国小化工厂及周边地下水污染修复试点工作。

四、完成情况

(一)根据《山东省化工企业集聚区及周边地下水污染防控专项行动》,制定《郯城县化工企业聚集区及周边地下水污染防控专项行动方案》(郯环督办发〔2018〕7号),并严格实施。

(二)对郯城县敬义化工地下水开展季度监测工作,对杜建国小化工厂地下水开展月度监测工作,并对监测结果实行动态管理与评估。

(三)推进郯城县杜建国小化工厂及周边地下水污染修复试点工作,完成年度修复任务。

公示期:2020年3月23日-2020年3月29日(7天)

联系人:李智

电 话:0539-6109977

郯城县人民政府

2020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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