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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高息诱惑  远离非法集资-郯城县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给全县人民的一封信
[ 索  引  号 ] tanchengxrb/2020-0000003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0-01-22 [ 公开日期 ] 2020-01-22 [ 有  效  性 ]

敬爱的父老乡亲:

为有效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实利益,郯城县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现将广大群众密切关注的一些防范非法集资知识宣传如下:

一、什么是非法集资

指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的行为。目前我国刑法规定了四种非法集资类的犯罪,它们分别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和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

二、非法集资典型手段

非法集资的手法花样翻新,主要有以下六种典型手段:

(一)假冒民营银行的名义,借国家支持民间资本发起设立金融机构的政策,谎称已经获得或者正在申办民营银行的牌照,虚构民营银行的名义发售原始股或吸收存款。

(二)非融资性担保企业以开展担保业务为名非法集资,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发售虚假的理财产品,二是虚构借款方,以提供借款担保名义非法吸收资金。

(三)以境外投资、高新科技开发旗号,假冒或者虚构国际知名公司设立网站,并在网上发布销售境外基金、原始股、境外上市、开发高新技术等信息,虚构股权上市增值前景或者许诺高额预期回报,诱骗群众向指定的个人账户汇入资金,然后关闭网站,携款逃匿。

(四)以“养老”的旗号,表现为:一是以投资养老公寓、异地联合安养为名,以高额回报、提供养老服务为诱饵,引诱老年群众“加盟投资”;二是通过举办所谓的养生讲座、免费体检、免费旅游、发放小礼品方式,引诱老年群众投入资金。

(五)以高价回购收藏品为名非法集资。以毫无价值或价格低廉的纪念币、纪念钞、邮票等所谓的收藏品为工具,声称有巨大升值空间,承诺在约定时间后高价回购,引诱群众购买,然后携款潜逃。

(六)假借P2P名义非法集资。即套用互联网金融创新概念,设立所谓P2P网络借贷平台,以高利为诱饵,采取虚构借款人及资金用途、发布虚假招标信息等手段吸收公众资金,突然关闭网站或携款潜逃。

三、目前我县可以吸收存款的机构有这些

我县既可以吸收公众存款又可以发放贷款的正规机构有:农业发展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邮政储蓄银行、郯城农村商业银行、临商银行、日照银行、郯城汉源村镇银行及各行营业网点。除此之外,各类组织或个人都不得对外吸收公众存款。如:各类投资公司、投资咨询公司、担保公司、财富管理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私募股权、小额贷款公司、民间融资服务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典当行、信用中心、银联商务以及所有P2P网络借贷平台(如XX贷、XX金融、XX财富等),均不能向社会公众吸收存款。上述组织如果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利用网络、短信、传单、推介会等各种公开宣传方式,以承诺高额回报、保证本金收益、现场返现送礼等为诱饵,要求以现金支付、向个人账户转账等方式,向不特定人群吸收资金,将形成或诱发非法集资风险。

四、广大群众委托代办员办理存贷款业务要注意

广大群众委托代办员办理存贷款业务,要提高警惕,分清代办员是否为正规银行聘用的,分清银行存单与理财单、投资单、收据的区别。不要相信不法分子所谓的高息诱惑,否则极易上当受骗,不法分子很有可能将群众的钱私自存入其他非法金融机构,最终导致群众的血汗钱血本无归。如果代办员为非法集资机构揽储的,也属于违法行为。因此,广大群众一定要提高金融风险防范意识,到正规银行办理存贷款业务。

五、如何识别和防范非法集资活动

社会公众识别和防范非法集资,应注意以下四个方面:

一要认清非法集资的本质和危害,提高识别能力,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坚信“天上不会掉馅饼”,对“高额回报”、“快速致富”的投资项目进行冷静分析,避免上当受骗。

二要正确识别非法集资活动,主要看主体资格是否合法,以及其从事的集资活动是否获得相关的批准;是否是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募集资金;是否承诺回报,非法集资行为一般具有许诺一定比例集资回报的特点;是否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性质。

三要增强理性投资意识。高收益往往伴随着高风险,不规范的经济活动更是蕴藏着巨大风险。因此,—定要增强理性投资意识,依法保护自身权益。

四要增强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意识。根据我国法律法规,因参与非法集资活动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而所形成的债务和风险,不得转嫁给未参与非法集资活动的国有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以及其他任何单位。因此,当一些单位或个人以高额投资回报兜售高息存款、股票、债券、基金和开发项目时,一定要认真识别,谨慎投资。国家规定贷款基准利率4倍以上的不受法律保护,可作为判断回报是否过高的参考。天上不会掉馅饼,高收益和高风险是并存的,犯罪分子的目的是骗取钱财。高利投资回报很可能伴随着非法集资行为。

在此,郑重提醒广大社会公众:不要轻信“保本高收益”“低投入高收益”的忽悠,不要轻信售后“返租”“返利“返本”的噱头,不要“借债投资”;政府依法保护的是投资者合法权益,非法集资是违法犯罪行为,参与非法集资责任自负、风险自担,政府不会买单。

最后,衷心祝愿广大父老乡亲春节愉快,阖家幸福,吉祥如意!

郯城县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二〇年一月

(本文章仅用于宣传和推广,如有侵权请及时和我们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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