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tanchengxzf0001/2019-0000176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政府办公室 | |
---|---|---|---|---|---|
[ 成文日期 ] | 2019-12-19 | [ 公开日期 ] | 2019-12-19 | [ 有 效 性 ] |
按照省委宣传部、省委网信办、省自然资源厅等7部门《关于印发<支持泰安市并在全省开展泰山石保护及交易市场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大力宣传加强泰山石保护及交易市场整治工作的目的意义,增强社会公众和经营商户的生态保护意识,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设立公布举报电话、邮箱等,鼓励广大群众对非法开采、经营销售、运输泰山石和假借‘泰山石’名义销售奇石行为进行举报,对群众举报线索进行及时调查处理,依法严厉打击。”我县将对非法经营销售、运输泰山石和假借泰山石名义销售奇石行为举报线索进行及时调查处理,依法严厉打击。现设立举报电话和邮箱:
举报电话:0539-6106110;0539-6108110
举报邮箱:tcxzhzfjbgs@ly.shandong.cn
郯城县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