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tanchengtyglbbs/2019-0000030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体育发展中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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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19-04-19 | [ 公开日期 ] | 2019-04-19 | [ 有 效 性 ] |
一、主办单位及承办单位
主办:郯城县体育工作办公室
郯城县体育总会
承办:郯城县篮球协会
二、比赛时间和地点
2019年4月28日-30日在文体中心篮球场举行。
三、参赛单位
各乡镇(街道)、县直各单位、省市直驻郯各单位、在郯城境内注册的企业、篮球俱乐部均可组队参赛,每单位最多可报一支队伍。
四、竞赛办法
比赛采用中国篮球运动协会最新审定的“三人制”篮球竞赛规则,并执行以下特殊规定:
(一)每场比赛10分钟;
(二)参赛队伍要按竞赛日程安排完成赛程规定的比赛;
(三)计分办法:在三分线内投球中篮计1分,在三分线外投球中篮计2分,在罚球线罚球中篮计1分;
(四)在规定的时间内,率先取得21分或以上的队伍获胜。如果在规定的时间内两队打平,则应进行决胜期比赛,在决胜期比赛中首先得到2分的队伍获胜;
(五)视报名情况确定赛制。
(六)本次比赛设“定点三分”大赛(三分王比赛),第一名奖篮球一个。
五、参赛办法
(一)参赛队员出生年月:1964年1月1日后至2001年12月31日前出生(18-55岁);
(二)队伍组成:领队1名,教练员1名(可由运动员兼任),运动员5名;
(三)运动员需为郯城户籍方可报名参加比赛,在郯城工作的非郯城籍运动员报名参赛的需由所在单位出具证明;
(四)凡在国家、省、市体育局注册的现役运动员、全国大学生CUBA联赛和超级联赛注册的运动员一律不得参赛;
(五)球队名称为:球队名称由参赛队伍自行决定,需积极、健康、向上且无争议,球队名称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改;
(六)所有参赛人员须经县级以上医院检查身体健康,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如不体检及办理保险,需签承诺书方可参赛;
(七)参赛服装:每队须有深、浅两套比赛服,并有固定和清晰的比赛号码。比赛中应按照比赛秩序册中的服装颜色要求,以及秩序册中注册的运动员号码上场比赛。如果全队比赛服装颜色不统一,比赛号码不符合要求,则不允许运动员上场比赛。
六、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录取前八名给予颁发荣誉证书和奖杯,第一名为一等奖,奖金1000元,第二、三名为二等奖,奖金500元,第四名至第八名为三等奖,奖金300元。
(二)评选体育道德风尚奖代表队。
七、报名
各报名参赛队伍请将报名表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于4月 25日17:00前报送至县体育工作办公室,地址:县文体中心D号楼三楼办公室,联系电话:6221286联系人:王甲利 15020323030,王森6717887,陆伟峰18953932226比赛咨询:沈少鹏15318592111,报名表必须打印,手写无效,报名后不得随意更改报名表。4月27日下午15:00抽签,赛前一天召开领队、教练员、裁判长联席会。
八、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本规程由县体育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